李渔对戏曲演出效果的关注和熟悉与他个人长期编演戏曲的生活经验分不开。他经常带着家庭戏班出入于缙绅豪富之家,搬演各种新旧曲目,在当时很受欢迎。这种戏曲演出的经验使得他在谈论戏曲理论时对实际的演出效果问题非常重视,从而形成了《闲情偶寄》中戏曲理论的特色。这种特色不仅仅是个单纯的研究范围、深度的扩展,更重要的是,它代表了一种比明代戏曲批评家更加大众化的趣味倾向。
李渔一生靠卖文、编剧为生,据他在书中自称“谋生不给,遑问其他?只好作贫女缝衣,为他人助娇,看他人出阁而已”,甚至喟叹“窃恐饥来驱人,势不由我。安得雨珠雨粟之天,为数十口家人筹生计乎?”景况似不尽如意。也许他的实际生活并非果真困窘如许,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的生计是靠他的创作劳动和他人的欣赏来维持的。因此,对于李渔来说,关注戏曲演出效果是十分实际的而且要首先考虑的重要问题。
后代学者往往对李渔的人品有微词,觉得他终日奔走于富豪之门,过着仰人鼻息的生活,而且以文媚俗,写些研究声色之娱的“闲情”文字,未免有辱斯文。的确,就《闲情偶寄》一书而言,《词曲部》和《演习部》在今天看来可称为研究艺术的有价值的论著,其他部分的价值就比较可疑了。像《居室部》、《器玩部》、《饮馔部》、《种植部》所谈及的都是一些生活小常识,虽说小道可采,毕竟难免玩物丧志之讥。至于《颐养部》教人行乐,《声容部》教人欣赏女色,更令人觉得俗不可耐。但是,如果撇开文人自命清高的标榜,应当承认李渔所研究的“闲情”并非他个人的嗜痂之癖,他不过是在迎合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娱乐趣味而已。从整本《闲情偶寄》来看,无论所谈论的是艺术、生活抑或是狎邪情趣,都体现出世俗化、商业化的情调。李渔戏曲理论的文化意义也应当从这个角度去认识。
明代以来商业的发展推动着城市社会文化的繁荣,文艺活动的发展也越来越受到城市社会需要的影响和推动。从文艺活动的发展趋势来看,到明代时,文艺活动的商业化趋势已经很突出了:私刻的通俗小说泛滥于市,文人的书画甚至赝品都成为畅销商品,戏曲艺术当然更不在话下,从一开始就是与商业化的市井社会联系在一起的。然而在文艺理论方面,明代还没有能够反映文艺活动的这种商业化的新特征。传统的“文以载道”观念限定了文艺活动的功能在于道德的或意识形态的方面,这对于商业化的文艺活动来说显然是片面的。当沿用传统的观念来认识、解释商业性的文艺活动时,不免会变成一种不着实际的腐套或矫饰的话语。明人在为戏曲和通俗的拟话本小说进行道德辩护时常常出现这种情况。如高则诚在《琵琶记》中所说的“休论插科打诨,也不寻宫数调,只看子孝共妻贤”,欣欣子对《金瓶梅词话》意义的解释:“无非明人伦、戒淫奔、分淑慝、化善恶,知盛衰消长之机、取报应轮换之事”,都令人感到空洞肤廓甚至虚伪。传统的文艺观念显然难以解释新的文艺活动现实了。
李渔《闲情偶寄》所表现出的大众化、商业化观点表明对文艺活动的认识有了新的发展。他对文艺活动的商业性特征的关注从传统道德的角度看是一种堕落,而从文艺理论发展的角度来看则未尝不是一种进步。文艺活动走向大众化、商业化,自然而然地要求对文艺活动的研究能够面对这个新的现实。对于戏曲艺术而言,这一要求就更为实际和迫切。明代的戏曲理论研究虽然取得了重要的进展,然而毕竟还是局限在文人趣味的圈子里,在很大程度上是把戏曲艺术当作文人把玩的案头文学和浅斟低唱的散曲来对待的。随着戏曲艺术的进一步繁荣,眼界更开阔、更实际的研究便显得更加需要了。从这个意义上讲,李渔的戏曲理论不仅仅是戏曲理论研究本身的发展和创新,而且是近古戏曲文化发展的合乎逻辑的产物。